2023年设计艺术学院专业招生学生专业方向分流指导意见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3-05-04

为做好我院按专业招生学生按专业方向分流和培养工作,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促进优良学风形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类别

根据我院环境设计专业招生方案,新生进校后,第一学年实行宽口径培养,完成专业(不分专业方向)基础课程学习;第一学年结束时,综合学生个人发展目标、兴趣爱好、成绩绩点等情况进行分流,确定专业方向,第二学年开始,按照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学习专业方向课程。

三、分流原则

1.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选择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分流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采取学生填报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生填报选择专业方向志愿,然后由学院根据每个学生的选择专业方向志愿进行统一合理安排。如果出现专业方向班级人数不科学合理的情况,则可以改变选择方法,由学生按照每个人的第一学期主要专业基础课程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方向计划人数内进行优先选择。

4.充分考虑专业方向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分流后的班级人数大约室内方向1个班24-25人,景观方向1个班24-25人。

5.按专业招生的学生限定在专业范围内根据专业方向分流。

四、分流的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构成:

 长:张

副组长:顾晓卉  杨士卿

 员:徐丹    顾清  韩晓晓

2.专业系在学院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流工作,按照本指导意见,制定专业方向分流方案,明确操作程序和纪律要求。

   3.专业系在入学教学及专业思想教育时应及时向入学新生公布分流规则、分流时间、专业方向接收计划人数和具体实施办法,相关方案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4. 专业系宣传动员时,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方向的特色、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方向。

五、分流方案

1.分流学生:环境设计221、环境设计222班、环境设计223班;

2.分流时间:第一学年结束前,20235月1日-2023525日;

1)5.12-16:以现场和腾讯会议的形式开展专业系动员;学生填写志愿;或按成绩排名行优先选择;形成结论。(请韩晓晓老师负责统计)

2)5.17-24:学院公示,学生对分流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申述,请求复议;分流最终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5.25:公布分流结果。

  3.具体负责实施:

①学生科负责:学生分流前的集中、组织和安排工作,协助做好必要的宣传;

②专业系负责:向学生进行专业方向的特色、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宣传介绍,引导学生填写志愿;

③教务科负责:按既定方案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学生第一学期主要专业基础课程学分绩点统计,负责与学校教务处沟通,形成最终结论并公布结果。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学生科和教务科负责解释。



                             二〇二三年五月一日

设计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