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关于加强 “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审核人: 王福玉   文章来源: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0-05-01

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单位: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学校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及学校实际,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校各党委、总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践行“清正廉洁做表率”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及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师生廉洁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健康、风清气正的节日。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各部门、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近期江苏省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学校《关于五一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大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在节日期间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特别是“四风”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单位在节日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各党委、总支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校内监督举报电话:88168329;

校内监督举报邮箱:jdjc@ycit.cn。

中共盐城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派驻盐城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